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嚴格管理混配制劑的登記,瑞旭小編匯總了以下11種混配制劑不予批準的情況:
- 對申請登記的靶標聯合作用為拮抗的,或農林用殺蟲劑不增效的;
- 相同作用機理的有效成分混配的,但經試驗或有資料證明交互抗性風險低、確有混配必要性和合理性的除外;
- 殺蟲劑與殺菌劑混配,以及僅為擴大防治譜的殺蟲劑混配或殺菌劑且混配有效成分的防治靶標發生時期不完全重疊的混配制劑,種子處理劑除外;
- 植物生長調節劑與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混配;
- 化學農藥與植物源農藥混配;
- 草甘膦等滅生性除草劑與農田用選擇性除草劑的混配制劑,2022年10月26日前完成備案的除外;
- 草甘膦與其他滅生性除草劑混配的液體制劑,但草甘膦含量低于30%。
- 三元及三元以上的殺蟲劑、殺菌劑混配制劑;
- 混配的目的和意義不明確,配比設定和藥劑活性特點不符,提供的配方篩選報告和藥效數據不能支持混配的目的和意義的混配制劑。
- 混劑中某一成分用量顯著高于該成分的對照單劑,但防效相當或降低的混配制劑。
- 混劑中的一種成分對申請登記的防治對象無效或活性很低的混配制劑。
我們的服務
- 中國農藥產品登記
- 僅限出口農藥登記
- 農藥風險評估(環境/健康/膳食)
- 進出口登記管理放行通知單
- 農藥登記證續展
- 登記及生產許可咨詢與培訓
聯系我們
杭州瑞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濱江區秋溢路288號東冠高新科技園1號樓11層
電話:0571-87206555或010-63984032
Email:agrochem@cirs-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