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歐盟REACH法規的要求,歐盟委員會需要在今年6月1日正式公布REACH復審通訊內容;前段時間,歐盟委員會發表聲明表示計劃將REACH復審總結通信內容推至9月初發布;19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化學工業聯合(Cefic)組織的REACH實施工作組會議上,歐盟委員會表示計劃推遲的原因源于復審項目過于龐大,而非其他問題。
擔任歐盟企業總司(DG Enterprise)的副主管Fulvia Raffaelli女士表示,歐委員陸續將各種研究成果注入REACH法規復審行動中,這些成果包括一項稱為“REACH基準線”的研究,布魯塞爾方面表示不日將發表中期報告,并有望在年底發布最終報告草案。Raffaelli女士指出對已注冊REACH物質的信息的公布情況的改善,這一成果尤需要牢記。并且增加了風險管理和定性評估的比重,這一切都意味著REACH工作的有序進行。
Raffaelli女士表示目前并未設定清晰的復審結束時間,可能在夏天結束后進行。歐盟執委會預計在今秋組織會議討論相關成果,這個將預計與對納米材料的監管復審同步進行。歐委會也將從調查公眾對歐盟化學品管理和這些管理舉措對環境健康的影響反映中,了解公眾滿意度。
在REACH法規的相關要求中,歐委會需要完成以下幾點的REACH復審及報告總結:
●REACH法規 75(2)款:2012年6月1日前對歐盟化學品管理署(ECHA)完成復審
●REACH法規138(6)款:2012年6月1日前對REACH法規進行復審,避免法規重疊
●REACH法規138(3)款:對每年制造量或進口量大于1t小于10t的物質REACH注冊物質復審
●REACH法規117款:
·各成員國應每5年向歐委會提交REACH法規在本國境內的實施情況的報告
·ECHA應每5年向歐委會提交REACH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
·ECHA應每3年向歐委會提交非動物實驗方法和試驗策略的執行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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