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目錄》應運而生
為了更好的保障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2015年2月,由國務院安監部門會同國務院工信、公安、環保、衛生、質檢、交通、鐵路、民航、農業部門聯合公布了《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同時予以廢止。新《目錄》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危險化學品的GHS定義,依據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等國家標準,從化學品28類分類中共95個危險類別中,選取了其中危險性較大的81個類別作為危險化學品的確定原則,并列入新《目錄》的說明部分,其中物理危險性類別45個、健康危害類別30個、環境危害類別6個;余下14個危險性較小的危險性類別的化學品,不納入新《目錄》管理,其中物理危險性類別8個、健康危害類別4個,環境危害類別2個。根據上述原則、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鹿特丹公約等國際公約、歐盟等有關化學品危險性分類目錄,以及國內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實際需要等最終確定了現行《目錄(2015版)》。新《目錄》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對舊版《目錄》修正的同時也拓寬了對危險化學品的定義,洞悉其中的變化更有利于化學品企業的穩步發展。
新舊名錄對比情況新增情況:新增危險化學品的確定原則。使用《條例》中的危險化學品定義,更加明確,范圍擴大,增加健康和環境危害。新增CAS編號(物質的唯一數字識別號碼)和備注欄,CAS號是檢索有多個名稱的化學品信息的重要工具,避免化學品有多種名稱的麻煩,使得企業對化學品的檢索更為方便,備注欄備注了是否為劇毒物質。新增:列入《鹿特丹公約》和《斯德哥爾摩公約》中的化學品條目40個;列入《中國嚴格限制進出口的有毒化學品目錄》和《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版)》中的化學品條目29個;參照《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和歐盟化學品等危險性分類目錄,根據化學品的危險性及國內生產情況,增加化學品條目123個;根據近年來多發的刑事案件情況,為滿足公共安全管理需要,經有關部門提出,并經10部門同意增加氯化琥珀膽堿、氟乙酸甲酯。
刪除情況:危險化學品條目共2828條,減少了1134個,占28.6%;其中劇毒化學品的條目減少了187個,占55.8%。刪除原有的危險貨物編號和UN號欄,這些內容將會列入即將出臺的配套指南文件中,同時配套指南文件還會列出2828條目對應的參考分類。刪除了《目錄》(2002版)中的軍事毒劑、物品等10個。刪除不符合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成分不明的,以及國內沒有登記的農藥等400多個化學品條目。
簡化情況:將《劇毒化學品目錄》納入到新《目錄》中。部分相同CAS號的條目合并為1個條目。將《目錄》(2002版)中10個類屬條目合并為1個類屬條目,即將“含一級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18℃≤閃點<23℃]”、“含二級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含一級易燃溶劑的油漆、輔助材料及涂料”、“含二級易燃溶劑的油漆、輔助材料及涂料”、“含苯或甲苯的制品”、“含丙酮的制品”、“含乙醇或乙醚的制品”、“含一級易燃溶劑的膠粘劑[-18℃≤閃點<23℃]”、“含一級易燃溶劑的其他制品”、“含二級易燃溶劑的其他制品”及其所含288個具體化學品條目合并為第2828條目(“含易燃溶劑的合成樹脂、油漆、輔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閉杯閃點≤60℃]”)。符合條件的均屬于危險化學品。
更新劇毒化學品的定義和判定界限劇毒化學品定義由2002版的:“具有非常劇烈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含農藥)和天然毒素”更新為“具有劇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還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學品”。對于某些不滿足劇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但是根據有關部門提出的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同時具有較高急性毒性(符合急性毒性,類別2的化學品,也納入劇毒化學品管理。如下表所示,劇毒化學品的判定界限變化較大:由“大鼠試驗,經口LD50≤50mg/kg,經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m(氣體)或2.0mg/L(蒸氣)或0.5mg/L(塵、霧),經皮LD50的試驗數據,可參考兔試驗數據”更新為“急性毒性類別1,即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大鼠實驗,經口LD50≤5mg/kg,經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氣體)或0.5mg/L(蒸氣)或0.05mg/L(塵、霧)。經皮LD50的實驗數據,也可使用兔實驗數據”。
表1:劇毒化學品的判定界限對比項目 | 《目錄(2015版)》 | 《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 |
經口 | LD50≤5mg/kg | LD50≤50mg/kg |
經皮 | LD50≤50mg/kg | LD50≤200mg/kg |
吸入 | (4h)LC50≤100ml/m3(氣體)或0.5mg/L(蒸氣)或0.05mg/L(塵、霧) | (4h)LC50≤500ppm(氣體)或2mg/L(蒸氣)或0.5mg/L(塵、霧) |
對應的危險類別 | 急性毒性,類別1 | 急性毒性,類別1和類別2 |
定義和判定界限的變化帶來了劇毒化學品數目的巨大變化,如下圖所示,新《目錄》保留《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中的140種化學品為劇毒化學品管理,新增4中劇毒化學品(一氟乙酸對溴苯胺、2,3,4,7,8-五氯二苯并呋喃、2-硝基-4-甲氧基苯胺、氟乙酸甲酯),另有《目錄》(2002版)中的4種納入劇毒化學品(氯化氰、三正丁胺、亞砷酸鈣、1-(對氯苯基)-2,8,9-三氧-5-氮-1-硅雙環(3,3,3)十二烷(毒鼠硅))管理,共計條目148種,與《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含有335種相比,減少了187種。《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版)中的160種化學品列入新《目錄》,刪除了其中的農藥28種及軍事毒劑7種。
圖1:劇毒化學品構圖
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項
新《目錄》中除列明的條目外,無機鹽類同時包括無水和含有結晶水的化合物。序號2828是類屬條目,除列明的條目外,符合相應條件都屬于危險化學品。除混合物之外無含量說明的條目,是指該條目的工業產品或者純度高于工業產品的化學品,用作農藥用途時,是指其原藥。農藥條目結合其物理危險性、健康危害、環境危害及農藥管理情況綜合確定。
未來動態與《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60號令)對應的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機構也將會公布名單以及免予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的化學品目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組織制定分步實施方案,根據化學品的生產量或進口量、危險特性、事故情況等因素,對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工作突出重點、分步實施。2015年10月13-14日,第一屆亞太化學品法規峰會在上海召開,屆時中國國家安監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危化登記負責人陳金合將作為嘉賓講詳細解析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 分類鑒定和危化登記進展。
企業的責任為了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全方位的監管和管理,我國實行目錄管理與鑒別分類管理及登記管理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國對危險化學品是目錄管理制度,列入《目錄》內的危險化學品將依法辦理行政許可等。對于混合物及未列入《目錄》的化學品,并不代表其不是危險化學品,為了從源頭上掌握我國境內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我國對生產及進口的危險化學品實行登記和鑒別分類制度,企業應該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60號令)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經鑒定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應該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3號)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如下圖所示,通過目錄管理與鑒別分類及登記管理結合的方式,實現對危險化學品監控管理的全面覆蓋。
企業 化學品 | 生產企業 | 經營企業 | 使用企業 | 存儲企業 | 進口企業 | 生產&進口企業 | ||
有分類 | 危化品 | 2828內 | 許可 &登記 | 許可 | 許可 | 許可 | 登記 | 許可 &登記 |
鑒定&符合定義 | 登記 | 登記 | 登記 | 登記 | 登記 | 登記 | ||
非危品 | / | / | / | / | / | / | / | |
無分類 | / | / | / | / | / | / | / |
HOT! 2015年10月13-14日, “第一屆亞太化學品法規峰會暨第五屆中韓日化學品法規峰會(SMCR2015)” 定于中國上海舉行。峰會將圍繞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邀請來自中國、臺灣、泰國、韓國、日本、澳大利亞及北美等地區的專家對化學品法規進行詳細解讀。特別為嘉賓和企業提供了3小時的歡迎晚宴。讓我們相聚上海,暢享盛宴,共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