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在消費品領域納米材料統計數據庫的零散性,歐盟環境總司(DG Environment)于近日發布了一份報告,報告提出了一個識別消費品中納米材料的方法論并建立了一個可查詢的具備200種已知納米產品的小樣本數據庫,此舉可為進一步研究發展全歐范圍內的數據庫奠定基礎,用以幫助制定相應的市場和消費者策略。數據庫內容包括產品類型、產品分類、納米材料類型、原產地,遺憾的是未包括產品的具體市場份額及產品暴露風險研究。
這個數據庫的關鍵在于消費品中納米材料信息的收集,從這一點上反應了數據庫的范圍可能比較局限,因為部分情況下那些宣稱含有納米材料的產品是不可靠的,而含有納米材料的產品,其標簽上卻未有說明。歐盟方面強調應當采取相關立法,形成一個具有相應法律約束力的歐盟指令,鼓勵督促企業對產品中的納米材料作出自愿性聲明,對產品的納米材料標簽要求是是首當其沖的。
此前,已有相關組織要求在化妝品、食品中加貼納米材料標簽,而隨著各方對納米材料監管要求的不斷增加,可能會對所有含有納米材料的產品進行標簽成分要求。2012年2月法國發布法令,從2013年1月開始,要求法國境內任何生產、銷售、進口納米材料超過100g的企業通報相關情況,成為歐盟地區首次對納米材料進行強制通報的國家。
當前REACH法規下,對于納米材料的REACH注冊要求還不是十分清晰,因為大部分納米材料都是新材料,企業生產或者進口的量大多小于REACH法規要求的1噸/年的,可以豁免REACH注冊,企業由此逃避注冊義務。歐盟方面在不斷發布納米材料相關指南文件,用于規范并協助納米材料的REACH注冊。由此觀之標簽和通報要求以及進一步的注冊將成為歐盟主管當局監控納米材料使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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