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04560號(商貿監管類209號)提案答復的函(摘選)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一)關于食藥物質“效用聲稱”。我國食養、食補有長期實踐歷史和廣泛群眾基礎,并結合中醫理論逐步形成日趨完善的食品養生文化。消費者選擇食品時,也常常關切其有無健康益處。發展健康聲稱標識食品既順應群眾需求、又有助于產業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已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從法律規定、公眾需求、產業亟需等多方面組織研究,正積極推進從獲批的食藥物質入手,采用食品數字標簽等形式適當體現“健康聲稱”,相關工作正有序推進。
(二)關于食藥物質配套標準。食藥物質是傳承和發揚我國傳統飲食文化的重要載體。數十年以來,《食品衛生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不斷規范對食藥物質的管理,持續完善頂層設計和技術審查要求。立足食藥物質作為食品使用目的,自2023年起,對新公布的食藥物質目錄均對應了鉛、鎘、砷、汞等關鍵食品安全限量指標。同時,正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業力量,對既往納入食藥物質目錄的物質開展研究,有序推進食藥物質配套標準等相關工作。
(三)關于食藥物質動態管理。近幾年,國家衛生健康委著眼傳承發揚傳統食養文化,助力地方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分3批將當歸、黃芪、黨參、鐵皮石斛、化橘紅等19種物質納入食藥物質目錄。同時,鼓勵和指導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全面了解轄區食藥物質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需求基礎上,立足職責開展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及時動議提出修訂增補食藥物質目錄的建議并提供安全評估資料,為食藥物質轉化應用和地方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內容來源:國家衛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