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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口DHA產品有望備案!保健食品原料目錄擬新增DHA,大豆分離蛋白、乳清蛋白等6個原料!

          來源 瑞旭集團 作者

          2021年12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等三個與保健食品備案相關的征求意見稿。瑞旭集團與現行目錄對比發現,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有四個重要變化:

          1) “營養素補充劑目錄”新增營養素:DHA。由于該物質的功能“補充n-3多不飽和脂肪酸”屬于補充營養物質的范圍,瑞旭集團認為進口企業也可申報DHA產品的備案。

          2) 鈣的化合物來源新增“酪蛋白磷酸肽+鈣”復配組合;

          3) 葉酸新增“6S-5-甲基四氫葉酸鈣”和“(6S)-5-甲基四氫葉酸,氨基葡萄糖鹽”兩個化合物來源。但這兩個化合物的適宜人群被限定為成人,孕婦、乳母成為不適宜人群。

          4) 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擬成為新的可備案原料,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瑞旭集團認為,與輔酶Q10等5個原料類似,這兩個功能性原料的備案或將僅適用于國產產品,進口產品仍需注冊。

          具體分析如下:

          一、營養素補充劑的原料目錄變化

          • 新增1種營養素:DHA

          DHA為此次新增的一類營養素,其適宜人群限定為成人劑型限定為軟膠囊,并且僅允許單方原料進行備案,不得與其他原料復配。

          由于DHA被列入營養素補充劑目錄的范圍,且根據2022版營養素補充劑的功能目錄(征求意見稿),其對應的功能“補充n-3多不飽和脂肪酸”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范疇,瑞旭集團認為進口企業也可申報DHA產品的備案!

          原料名稱

          每日用量

          營養素

          化合物名稱

          標準依據

          適用范

          功效成分

          適宜人群

          最低

          最高值

          DHA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發酵法)》(GB 26400),且EPA含量(以C20H30O2甘油三酯計),w/%≤3.0

          17歲以上人群

          DHA(以C22H32O2甘油三酯計,mg)

          成人

          200

          1000

          補充n-3多不飽和脂肪酸

          • 鈣和葉酸新增化合物來源

          與現行原料目錄相比,征求意見稿中對鈣和葉酸新增了化合物來源,具體如下表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葉酸新增的兩種化合物來源:1)在產品備案時可選用的劑型限定為固體制劑;2)這兩個化合物的適宜人群被限定為成人,即嬰幼兒、孕婦、乳母均列為不適宜人群。據了解,本次新增的兩個化合物,行業內通常稱之為活性葉酸來源。對于葉酸而言,孕婦和乳母成為不適宜人群,對企業在選擇兩個化合物時無疑是有巨大影響的。

          營養素

          新增化合物名稱

          標準依據

          適用范圍

          酪蛋白磷酸肽+鈣

          酪蛋白磷酸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酪蛋白磷酸肽》(GB31617)

          鈣:符合所用鈣的標準

          根據所選鈣的范圍確定。酪蛋白磷酸肽+鈣兩者比例為1:5——1:20

          葉酸

          6S-5-甲基四氫葉酸鈣

          衛生計生委2017年 第13號公告

          成人

          (6S)-5-甲基四氫葉酸,氨基葡萄糖鹽

          (注:這是一個化合物的名稱,并非兩個物質,請勿與“鹽酸/硫酸氨基葡萄糖”混淆)

          衛生計生委2017年 第8號公告

          二、功能性保健食品的原料目錄變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曾于2020年12月后陸續發布了《輔酶Q10等五種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等一系列法規文件,以輔酶Q10、破壁靈芝孢子粉、螺旋藻、魚油或褪黑素為單一原料的保健食品已于2021年6月1日開始執行備案制,但備案僅適用于國產產品。

          此次,市監總局發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蛋白質(征求意見稿)》,擬將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作為含蛋白質的原料納入目錄中,具體信息如下表所示。瑞旭集團推測認為,與輔酶Q10等5個原料的備案要求類似,這兩個原料的備案仍將僅適用于國產產品,而不適用于進口產品。

          原料名稱

          每日用量

          功效

          用量范圍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注意事項

          大豆分離蛋白

          6-25g

          因蛋白質攝入不足而致免疫低下的成人

          少年兒童、孕婦、乳母

          成人每日蛋白質總體食用量推薦為60g,可酌情根據個人每日食用量在用量范圍內食用。無明顯缺乏蛋白質的人群不推薦食用。植物蛋白過敏者慎用(使用大豆分離蛋白原料的產品標注),動物蛋白過敏者慎用(使用乳清蛋白原料的產品標注)。腎功能不全者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增強免疫力

          乳清蛋白

          注:大豆分離蛋白和乳清蛋白可以單獨作為原料,兩者也可復配使用。

          結語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本次發布的三個征求意見稿包括:《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 營養素補充劑(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 蛋白質(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9日。

          與現行目錄相比,新版目錄對備案范圍又進一步擴大,這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原料選擇空間、節約了更多的產品上市成本。若您對上述征求意見稿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您也可聯系瑞旭集團幫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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