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5日,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公告,已向多家公司發出7封警告信,原因是其違法銷售含有7-羥基米曲罌粟堿(7-OH)的產品。該成分為 Kratom(卡痛)中的活性物質之一,具有類阿片樣效應。
FDA此舉,反映出監管機構對新型類阿片物質非法流通問題的高度關注。相關產品常以片劑、軟糖、飲料粉、能量飲料等形式出現,在網絡平臺、煙草店、加油站、便利店等渠道銷售,存在較高健康風險。
01 什么是 Kratom(卡痛)?
Kratom(卡痛)是一種原產于東南亞的熱帶植物(學名 Mitragyna speciosa),其葉子可加工為粉末、膠囊、提取物等形式銷售。在美國,該類產品通過互聯網和部分實體店面廣泛流通。其葉片中含有多種生物堿,主要活性成分包括米曲罌粟堿(mitragynine)和7-羥基米曲罌粟堿(7-OH),被認為具有一定的鎮痛和情緒調節作用。
02 Kratom為何不能用作膳食補充劑或食品添加劑?
FDA明確指出,Kratom不適用于膳食補充劑。
根據現有的科學數據,Kratom 被認定為一種新的膳食成分(New Dietary Ingredient, NDI),但缺乏足夠的安全性信息,無法合理確保其不會對消費者造成重大或非合理的健康危害。因此,根據《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D&C法案)第402(f)(1)(B)條的規定,含有 Kratom 或以其為成分的膳食補充劑被視為“摻假產品”。
此外,FDA指出,將 Kratom 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也屬違法。依據《FD&C法案》第409條規定,Kratom 屬于未經批準的食品添加劑,因此含有該成分的食品被認定為“不安全”,根據第402(a)(2)(C)(i)條款,亦被視為摻假食品。
03 藥品地位:仍屬“未獲批狀態”
目前,美國FDA尚未批準任何含有 Kratom 或其主要活性成分(mitragynine、7-OH)的處方藥或非處方藥。若有企業申請將 Kratom 或其活性成分作為治療特定疾病的新藥提交新藥申請(NDA),FDA將依據提交的科學數據評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FDA尚未評估 Kratom 或其成分用于疾病治療的安全性與有效性之前,FDA仍將持續對公眾發布避免用于醫療目的的警示,并密切監控相關趨勢。
04 總結
FDA指出,此類產品在高濃度下具有較高健康風險,并不建議用于醫藥或食品。FDA將持續對相關產品和成分進行監測,并根據數據更新監管措施。綜上所述,基于FDA目前的判斷,Kratom不得作為藥品、膳食補充劑或食品添加劑在美國合法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