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需要CMR/EDCs篩查?
根據歐盟MDR法規(Annex I Article 10.4),醫療器械中若含CMR(致癌、致突變、致生殖毒性物質)或EDCs(內分泌干擾化學物質),可能通過磨屑、降解產物等途徑釋放,長期接觸將嚴重威脅患者健康!
lCMR物質:如鎳、石棉(1A/1B類致癌物)、甲醛(2類生殖毒性)等,數千種物質已被公告,未來持續增加。
lEDCs物質:如雙酚A(干擾激素分泌)、鄰苯二甲酸鹽(影響生殖系統),通過飲食或接觸進入人體,破壞內分泌平衡。
MDR明確要求:侵入性器械、藥物輸送/儲存材料等高風險產品中,CMR/EDCs含量不得超過0.1%(超限需科學論證+標簽警示)!
MDR法規核心要求
1.高風險器械范圍
l與人體直接接觸的侵入性器械(如骨科植入物、耳溫槍探頭)
l藥物/體液輸送器械(如呼吸管、輸注泵)
l藥物儲存運輸器械(如注射器、輸液袋)
2.限值與標識
lCMR(1A/1B類)或EDCs濃度>0.1%時,須在器械及包裝上標注物質名稱及含量
l針對兒童/孕婦等敏感群體,說明書需額外說明剩余風險及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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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全面篩查
覆蓋歐盟CLP法規(CMR 1A/1B/2類)及REACH法規(EDCs識別程序)中所有高風險物質(約2000種),精準識別鎳、石棉、雙酚A、鄰苯二甲酸鹽等常見有毒有害成分。
l合規指導
依據MDR Annex I 10.4.1要求,針對高風險器械(侵入性/藥物接觸類)提供定制化檢測方案,確保含量≤0.1%或科學豁免論證。
l全流程支持
從產品設計階段介入,協助建立化學品管理系統,貫穿原材料采購→生產→成品檢測全生命周期,降低違規風險。
l標簽與報告
提供符合MDR要求的檢測報告及標簽標識建議,含物質名稱、濃度含量清單,助力企業快速通過歐盟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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