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嵌入式軟件竟被發補了這個問題
最近我們接觸到多個三類有源醫療器械企業的咨詢,這些器械同時具有上位機軟件(獨立軟件作為軟件組件)和下位機軟件(控制功能的嵌入式軟件),被國家局醫療器械審評中心發補了相同的問題。實際上這些問題都是一些最基礎的問題,只是企業沒有對嵌入式軟件投入足夠的重視。
發補問題如下:
(一)軟件管理文檔:請嚴格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 年修訂版)》 八(一)的要求重新提交各項內容,提交的文檔應包含有效信息 。
(二)網絡安全:請按照《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六(一)的要求重新提交各項內容,提交的文檔應包含有效信息。
針對國家局發補的問題:
01企業要明確上位機軟件(獨立軟件作為軟件組件)和下位機軟件(控制功能的嵌入式軟件)是按照兩個軟件進行設計開發控制的,還是說按照一個軟件的兩個模塊進行設計開發控制的。管理方式決定了如何準備軟件描述文檔和網絡安全描述文檔。
02作為有源醫療器械軟件組件的軟件,應該像獨立軟件一樣,在體系中形成軟件的設計開發文件。在準備注冊資料時,嚴格按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 年修訂版)》去判斷軟件的安全級別,并準備相應級別的軟件描述文檔,提交必要的軟件設計開發原始文件。注意,嵌入式軟件也需要提交按照GB/T 25000.1進行檢測的檢驗報告,這個很容易被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