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審評中心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常見問題解答,詳情見下。

配方與研發相關問題
哪些情形不屬于同一申請人同年齡段配方之間有明顯差異?
答:明顯差異是指營養特性而非營養成分品種,產品配方及其差異性的基礎應為母乳研究、營養學研究成果。以下情形不屬于同一申請人同年齡段配方之間有明顯差異:(一)添加的膳食纖維品種和(或)量不同,如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多聚果糖、棉子糖、聚葡萄糖、酵母β-葡聚糖、2’-巖藻糖基乳糖、乳糖-N-新四糖等;
- 添加的核苷酸品種和(或)量不同,如5’-單磷酸胞苷(5’-CMP)、5’-單磷酸尿苷(5’-UMP)、5’-單磷酸腺苷(5’-AMP)、5’-肌苷酸二鈉、5’-尿苷酸二鈉、5’-鳥苷酸二鈉、5’-胞苷酸二鈉等;
- (三)添加的活性菌品種和(或)量不同,如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Bb-12、短雙歧桿菌M-16V、長雙歧桿菌長亞種BB536等。
質量與工藝相關問題
新申請企業的生產能力證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答:新申請企業的生產能力證明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提交必備的生產設備(含設備參數)、設施清單,設備設施符合相關法規等規定。
(二)提交廠區周圍環境圖、生產場所平面圖、設備布局圖。
(三)提交申請人執行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要求和實施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的證書或材料。
標簽與說明書相關問題
申請材料是否需要提供彩色標簽樣稿?
答:申請材料標簽樣稿原件和復印件均需為彩色樣稿,樣稿應清晰可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