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新聞
對于過保護期的農藥原藥產品,企業進入各個國家農藥市場最便捷的途徑即為申請相同原藥的登記(不同國家的叫法不同)。各個國家申請相同原料登記的資料要求、相同原藥的判定程序和評審要求都不盡相同。因為中國農藥登記的資料要求在2017年進行過修訂
2023年9月11日,根據歐盟官方公報(EU) 2023/1757消息, 以下24個在法規(EC)1107/2009批準下的活性物質。本次獲批準延長的活性物質信息詳見下表,具體的延期的詳細原因請參見公報原文
2023年7月28日,美國眾議院提出了H.R.5085號《保護美國兒童免受有毒農藥法案》,該法案將修改《聯邦殺蟲劑、殺菌劑和滅鼠劑法》(FIFRA)。根據擬議中的法案,農藥生產、進口、分銷及使用企業將被禁止出售或使用在美國登記但在歐盟或加拿大被禁用的農藥產品。該法案還將禁止企業注冊、銷售或使用某些農藥,包括有機磷酸酯、新煙堿類殺蟲劑和百草枯。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在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經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審議,農業農村部擬對氧樂果、克百威、滅多威、涕滅威等4種高毒農藥采取禁用管理措施。
2023年9月4日,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發布由第十屆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的12個新農藥產品,在這12個新農藥產品中,含3個母藥,1個原藥,8個制劑,涉及的有效成分共6種,包括三氟吡啶胺、氟砜草胺、反-7,順-9-十二碳二烯乙酸酯、解淀粉芽孢桿菌 SN16-1、草地貪夜蛾核型多角體病毒KYc01和蝗蟲微孢子蟲PL-GM1,其中生物化學農藥占比17%,化學農藥占比33%,而微生物農藥占比達50%。
2023年9月6日,歐盟委員會向世界貿易組織(WTO)通報一項法規條例(通報號:G/TBT/N/EU/1003),計劃批準芐基-C12-16-烷基二甲基氯化季銨的化合物作為《生物殺滅劑法規》(Regulation (EU) No 528/2012)下產品類型2的活性物質使用。目前,該法規提案正在進行為期60天的評議,預計將于明年1月正式通過。